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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

    09月12日 07:02sansa2025sansa2025浏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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