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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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初,我区宣传部认真总结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成就,积极向青岛市文明办和山东省文明办申报,争取成为省级文明单位。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鲁文明委[2005]7号文件正式授予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这是青岛保税区建区十三年来首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是省委、省政府对青岛保税区工作特别是最近五年工作成就的肯定,是全体保税区人自强不息、激情创业的成果体现。

2006年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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