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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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山东潍坊出口加工区于2003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位于潍坊市东部,潍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北依济青高速公路,交通便捷。   

山东潍坊出口加工区按国际惯例设立,由海关实行“境内关外”全封闭监管的特殊经济区域,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 

区内企业不仅享有海关提供的便捷的通关,还享有出口加工区和高新区特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区内建有“九通一平”的市政基础设施。商检、税务、银行、货运、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进出口手续。

交通:309国道、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沿区而过;距青岛、济南两个国际机场分别为120180公里,距青岛港150公里;潍坊机场、潍坊海港已建成投入运营;距胶济铁路潍坊东站2公里,客货运输便捷。

二、基础设施

1、水:配水厂日供水20万立方米。

2、电:总装机180KW的潍坊发电厂坐落在高新区,区内有变电站多座,电力供应充足。

3、暖:实行集中供热,可满足用户生产需要。

4、通讯:已形成有线、无线现代化立体通讯网络。

三、投资导向

潍坊出口加工区鼓励设立各类出口加工企业,突出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源加工产品出口,积极支持投资设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精细化工、精密机械等高新技术企业。

四、优惠政策:

1进口免税

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

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照出口办理退税。

3、进料保税

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

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免税。

出口加工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免税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5、免征增值税

国家对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6、所得税优惠

加工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税,第35年减半征收。

7、外汇管理

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8、配额许可证

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9、快捷通关

全封闭、24小时通关;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取消《登记手册》;电子底账管理,每半年滚动核销一次;与境外出入货物采用备案制,与境内区外实行报关制;采用直通式运输,在加工区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

10、能源退税

加工区内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11、允许限制类项目进区

除禁止类项目不允许进区外,在区内可以从事国家限制类和允许类产品加工。

12、其他优惠

同时享受国家级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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